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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“公共户”政策正式落地,六种情况可以落户
发布时间:2021-06-28
中房网讯(曲涛/文)期待已久的北京“公共户”政策正式落地了。
6月7日,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发布《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京公人口基层字〔2021〕473号),并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。
根据“公共户”设立的规定,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“公共户”,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。
对于“公共户”落户的条件,规定中明确了6种情形:
(一)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(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、子女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孙子女。下同)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(二)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(三)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,现单位无集体户,且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
(四)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,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,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;
(五)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“公共户”内,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,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“公共户”内申报出生登记;
(六)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。
符合上述六种情形之一,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“公共户”落户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公共户”落户是针对北京市户籍的人员,但不含学生户口、驻京办户口和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。对于涉及其他户口办理事项,按照现有政策执行。